2016年1月起,成都崇州的徐熙、李琴夫妇雇了几个人,做起了歪生意:假冒注册上报,制造、销售“山寨”奢侈品价值200余万元。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2018年12月7日,崇州市法院对其进行了公开宣判,涉案人员均获刑。
2016年1月起,徐熙、李琴夫妇雇佣林山、陈勇,通过阿里巴巴1688网站的两个账号,销售巴宝莉、古驰、阿迪、匡威、万斯等假冒注册商标的15款商品,金额共计200余万元,未销售12款商品价值29万余元。2017年6月起,徐熙夫妇还分别伙同文贤和张金夫妇根据其提供的童鞋样图,生产假冒古驰四款、巴宝莉一款商标的童鞋,商品总金额22万余元,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制假售假链条。
对此,崇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指控。最终,徐熙以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2万元;文贤和金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15日和1年1个月,并分别处罚金10000元和25000元。其余四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8个月期间不等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分别被判处5000至23万元不等的罚金。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商标是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份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成为“商标”。商标受法律保护,注册者有专有权。经管理部门核准的注册商标,代表的是一种无形资产,是消费者选择产品和服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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