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卖家?
网络平台运营店铺的要求更严格了
如果卖家没有做到这一点,平台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解读
随着国家打假力度的加大,虚构身份的难度将会增加,也会更加便于公安、工商追查假货销售者的真实信息。
对销售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大了
《电商法》规定,若卖家销售的是特殊类商品,需要获得相应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资格。
解读
这就意味着,没有相关的资历认可和许可证书,想代购海外国家奶粉和保健品,就别想了。拿不到资历和许可的怎么办?转为微商?
需要依法交税
对于代购来说,交税意味着成本提高,成本提高后销售价格也会随之提高。代购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境内外差价,当销售价格提高以后,与境内商品的售价相比,是否还有明显的价格优势能留住消费者?
违反《电商法》的卖家,最高可被罚50万人民币,并承担偷税/漏税的刑事责任。
违反《电商法》的网络平台,最高可被罚款200万人民币,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也不要指望平台会对偷税、漏税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你是消费者?
风险犹存
《电商法》要求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特殊商品的销售许可,使得售假卖家的经营成本提高。
解读
随着政策收紧,假货商风险和成本会逐渐增加。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假货商也会绞尽脑汁把成本和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也将面临更深的套路。
“侵权售假”的界定成焦点
卖家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平台承担相应责任;侵权售假未保障安全的,最高罚200万人民币。
解读
随着《电商法》的出台,表面看起来假货商将会遇到更严厉的处罚,平台也将承担连带责任,但重点在“侵权售假”这四个字。
如何界定商家出售的商品是假货?尤其是在奢侈品领域,品牌方不会参与界定,平台方并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评估能力和资质的大环境下,奢侈品第三方鉴定机构将成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利益的“好伙伴”。
需要具备更高的分辨能力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最高罚款50万人民币。
解读
表面看,消费者将会面对更多“真实”评论,实际上,各大电商尤其是淘宝系,面对”刷好评”行为,一直在陆续出台规范和加大处罚力度,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刷单已经由最早的“好棒哦”、“这个不错,好评!”变成了大段的“走心”评论。
因此,未来将出现更多的“走心”评论,而消费者也将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分辨评论的真实性。
押金退还有保障?
《电商法》规定收取押金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退还条件的,应及时退还。
解读
表面看上去消费者将会更有退款保障,但消费者应注意“符合退还条件”这6个字。其次是“商家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什么算“合理”,什么算“不合理”,其中的界限仍难区分。
卖家承担快递风险
除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者外,卖家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
同时,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过收货人同意;未征得同意前,也不能直接把快递放驿站。
解读
此条比较明确的给予了一般消费者更好的购物保障,但同时也为部分“钻空子”的人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掉包后拒签退货等行为)。
下一个假货重灾区
《电子商务法》第九条是这么定义“电子商务经营者”的:
该条虽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中包含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但没有明确提及“微商”等新兴交易模式。
有专家认为,微商在本质上也是借助于微信、微博等平台实施交易行为并以盈利为目的经营主体,因此应该被纳入监管范围,要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但令人担忧的是,微信、微博和短视频这些社交平台的性质不属于电商平台,在界定相关责任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商家有责、平台无责的情况。因此社交平台是否需要承担第三方平台责任,还需要进一步的解释。
解读
微信在聊天的场景下,也就是卖家和消费者通过聊天发生的交易,这里的卖家不算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在《电子商务法》的规定范围内,也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选择微信私人交易,承担的风险是:
转账即时到账,资金安全无保障;一旦出现交易纠纷,卖家拉黑消费者,无处申诉;卖家更可随时换号,消费者连人都找不到;私人交易不受《消法》保护,维权困难。
因此微信私人交易,将成为售假商家最青睐的交易地点。
统计出自优奢易拍APP维权频道
也许很多奢侈品消费者还带着“淘宝=假货”的标签印象,但实际上,在阿里每年投入数十亿打假资金的现状下,处罚力度随着电商法的出台将会越发严格。
据近3个月优奢易拍统计,淘宝皇冠店以上店铺出现诱导消费者至个人交易导致被骗的情况持续增加。
一方面说明淘宝对假货商店铺的抽查、取证、处罚系统还需完善,诱导至微信交易的行为同时也证明了淘宝对奢侈品售假惩罚力度的不断加强。(目前出现假货比例最高的交易场景已经由淘宝等“电商平台”转变为“微信”)
在此,我们再次提醒消费者,如果首次交易,或不是非常信任的人进行交易时,尽量避免选择微信私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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