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事发地位于蕉城区八一五路一珠宝商铺,当时一名男子来到店内,以对比项链为由,让营业员拿出两条各30余克的金项链,拿到金项链后,男子拔腿就跑,消失在夜色中……
事发后,蕉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到达案发现场,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现场抽调有关人员成立专案组。专案组民警通过调取商铺及周边监控录像,走访查找目击群众,逐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逃跑路线等信息。
在此基础上,民警顺线追踪,落实多种侦查手段,经过几天的努力,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雷某华(男,33岁,罗源县人)。11月10日凌晨0时许,雷某华在罗源县城某场所内被抓获归案。
据警方通报,雷某华到案后,对其抢夺作案的犯罪行为概不承认,但在确凿证据面前,雷某华如实供述其在抢夺金项链后,立即逃回罗源,并于当晚将两条金项链分别回收给罗源县城的两家黄金首饰店。
民警乘胜追击,10日下午立即带领犯罪嫌疑人雷某华前往罗源县城的两家黄金首饰店,其中一条金项链已被买家熔解,民警成功追回一条黄金项链及7000元人民币。
目前,犯罪嫌疑人雷某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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