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多起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就涉及首饰以旧换新问题。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更加注重饰品穿戴消费,在长时间的佩戴过程中,饰品出现磨损、变形、变色以及款式过时等问题,于是一些经营者开展黄金等贵重金属以旧换新,饰品回购等业务。然而,少数不诚信经营者在换购过程中,新换饰品暗藏克数不足、含金量降低、掺杂其他金属、价格虚高等诸多“门道”,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收回更换的新黄金手镯。经营者为消费者置换一款黄金手镯26.94克,计价8297.52元(按照该店黄金饰品销售价每克308元计算)和一款黄金手链4.964克,计价1529元(每克308元计算)。两件黄金饰品共计价值9826.52元,与消费者的原黄金手镯折价9865元基本等值,消费者表示满意。
针对消费者反映珠宝首饰消费问题,四川省消委会呼吁,珠宝行业经营者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水平,规范销售产品的宣传和促销行为,“对于消费者反映的共性问题,及时向珠宝行业协会进行通报,希望行业协会加强成员单位自律,营造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对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案件,适时向监管执法部门移交查处。
来 源丨四川市场监管
审 核丨纪 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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