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销售寄存黄金珠宝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
去年,我市对城区涉嫌非法集资公司进行了集中统一整治,责令其停止新吸资金行为,并清退所吸资金。近期,有群众反映,去年整治的部分公司还存在更换公司名称、隐匿交易地址或以外地市公司为名在我市继续销售、寄存黄金珠宝,涉嫌非法集资,其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售后回租模式:投资人与黄金珠宝销售公司签订购买合同(协议)并交付资金后,投资人并不取走对应的黄金珠宝,而与另外一家从事租赁业务的公司(一般为黄金珠宝销售公司的关联公司)签订黄金珠宝回租的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定期给予投资人予以固定的租金回报。
二、售后代管模式:投资人与黄金珠宝销售公司签订购买合同(协议)以后,投资人并不取走对应的黄金珠宝,而以代为投资、加工、销售等为名,签订黄金珠宝代管(加工、销售)协议,承诺在代管期内给予投资人一定的固定收益,或赠送一定比例的黄金,或到期以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
消费者以正常的市场价格购买黄金珠宝,且在交易过程中实现钱货两清,属于正常的黄金销售业务。但以黄金珠宝销售为名,却不交付黄金珠宝实物,许诺(赠送)固定回报或到期回购,属于涉嫌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在此,请广大市民朋友千万刷亮眼睛,避免因贪图高额回报而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之中,如有相关线索请及时拨打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电话“961555”,或向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反映,同时提交相关资金交付凭证、投资协议等有效证据。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全省非法集资举报电话:961555;
市政府金融办举报电话:0790-6455119;
渝水区金融办举报电话:0790-2093776;
高新区金融办举报电话:0790-6860078;
分宜县金融办举报电话:0790-5895663。
新余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本文结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AI编辑专员,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ershe.chuangxiangniao.com/html/134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