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方扣押商人黄金26年未还 公安部作出决定,11公斤黄金窃案告破

马光辉的代理人、北京张铁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宇告诉澎湃新闻,其当事人22日上午收到《复议决定书》,目前正在考虑是否服从该决定。

请求赔偿被拒,当事人向公安部申请复议

2016年5月21日,马光辉向青海省公安厅申请刑事赔偿,请求青海省公安厅返还违法扣押的黄金7800余克。青海省公安厅收到该申请后未依法作出决定。马光辉不服青海省公安厅逾期未作决定,向公安部申请刑事赔偿复议,请求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公安部于2020年9月25日作出决定,责令青海省公安厅自收到该决定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复议决定书》显示,青海省公安厅对马光辉的赔偿申请进行审查,将该申请认定为行政赔偿申请,认为马光辉提出的赔偿事项无确实充分证据证实,赔偿请求不能成立,且提出的赔偿请求已超过法定时效,于2020年11月25日作出青公行赔决字﹝2020﹞1号《行政赔偿决定书》,决定不予赔偿。

马光辉不服《行政赔偿决定书》,向公安部申请刑事赔偿复议,请求依法撤销《行政赔偿决定书》,责令青海省公安厅依法退还违法扣押的黄金。

公安部:违法扣押,不支持青海省公安厅相关主张

《复议决定书》显示,本机关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违法对财产采取刑事扣押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青海省公安厅办理马光辉涉嫌贩卖黄金案,将涉案黄金扣押后交售给当地人民银行,但由于未提供原始办案证据,无法证明扣押和交售涉案黄金的合法性,应当视为违法扣押。对马光辉要求返还扣押黄金的主张,本机关予以支持。

关于是否超过赔偿请求时效问题。青海省公安厅认为,该案案发时间为1994年8月, 黄金没收上缴时间为1994年8月27日,具体行政行为已实施完毕,马光辉2016年6月申请国家赔偿已超过2年的赔偿请求时效。本机关认为,虽然扣押涉案黄金发生在《国家赔偿法》1995 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之前,但青海省公安厅未提供证据证明已对涉案黄金作出处理并将处理决定送达马光辉,应视为对涉案黄金的扣押处于持续状态,应当认定马光辉提出赔偿申请适用《国家赔偿法》,且未超过赔偿请求时效。对青海省公安厅的该项主张,本机关不予支持。

关于赔偿申请性质问题。青海省公安厅认为,对涉案黄金的处理系行政没收行为,对马光辉采取的收容审查系强制性行政审查措施,本案执法行为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属于刑事赔偿范围。本机关认为,青海省公安厅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涉案黄金作出了行政没收决定;根据当时应当执行的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关于严厉打击倒卖走私黄金犯罪活动的通知》第五条,以及原办案民警所称扣押黄金数量,青海省公安厅应当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办理,无权对涉案黄金作出行政没收决定。此外,无法以收容审查的性质为依据认定本案执法行为的性质。另,青海省公安厅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执法行为系刑事侦查行为。综上,对青海省公安厅的上述主张,本机关不予支持。

关于扣押黄金数量和赔偿黄金数额问题。马光辉和青海省公安厅对扣押黄金数量的主张和表述不一致。本机关对事实上扣押黄金的数量不予评判,仅依据法律规定和在案证据确定赔偿黄金数额。本案中,马光辉主张返还黄金7800余克,没有证据证明。马光辉另主张扣押黄金价值四五十万元,按照价值50万元及当时人民银行收购单价96.46元/克折合黄金数量为5183.496克,与原办案民警周文龙所述扣押黄金在5000克左右、折合人民币45万至46万元,以及1994年8月27日清单载明的黄金毛重4661.620克、金额427176.87元基本相符,本机关据此酌定青海省公安厅向马光辉返还黄金5183.496克。

《复议决定书》显示,综上,本机关决定如下:责令青海省公安厅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马光辉返还黄金5183.496克(足金)。

网友评论

本文结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AI编辑专员,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ershe.chuangxiangniao.com/html/44757.html

(0)
上一篇 1天前
下一篇 1天前

相关推荐

  • 青海警方扣押商人黄金26年未还 公安部作出决定,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物品,满6个月

    11月1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甘肃籍商人马光辉的代理人处获悉,就“警方扣押黄金26年未还”一事,公安部已作出《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责令青海省公安厅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公安部作出的《决定书》(部分)。受访者供图 1994年8月,青海省公安厅将马光辉查获,认为其涉嫌贩卖黄金决定对其收容审查。次…

  • 青海警方扣押商人黄金26年未还 公安部作出决定,西宁特大黄金盗窃案

    据马光辉的《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书》显示,1994年,马光辉与同村几十人在甘肃省某金矿采金共7800余克后,共同商议由马光辉联系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办理出售。但因该行当时的收购指标已经用完无法收购马光辉的黄金,马光辉遂回甘肃另找银行出售。在马光辉乘出租车从西宁至兰州途中,在西宁市城东区小峡口附近,被青海省公安厅拦截并抓捕,马光辉携带的11根黄金(共7800余克…

  • 青海警方扣押商人黄金26年未还 公安部作出决定,中国回收黄金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马光辉在多次讨要无果后,向青海省公安厅申请刑事赔偿。2020年11月25日,青海省公安厅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请求无确实充分证据,且赔偿请求已超过时效,决定不予赔偿。随后,马光辉向公安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义务机关退还涉案黄金。22日上午,马光辉接到公安部的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责令青海省公安厅在收到决定书60日之内返还黄金5183克。马光辉二十多年前的黄金为…

  • 商人黄金被公安扣押26年公安部责令返还,扣押由谁批准

    22日上午,马光辉接到公安部的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责令青海省公安厅在收到决定书60日之内返还黄金5183克。马光辉二十多年前的黄金为何还要不回来? 商人黄金被扣26年续:公安部责令青海省公安厅返还五千余克来自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00:0005:10 商人黄金被扣押 多次讨要无果 请求赔偿被拒 根据公安部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显示: 1994年8月,赔偿义务…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