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通过转卖“赃物”来获利,没想到却被判了刑。最近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大量收购被盗奢侈品转卖牟利案,被告人尹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7年4月,家住西安市未央区玄武路一小区的惠女士发现家中被盗,丢失了大量的奢侈品包以及手表等物品,惠女士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了案。警方侦查发现被盗物品在广州一家奢侈品二手店内出售。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张伊:“根据网上出售二手奢侈品的信息,就追踪到咱们广州那边有一个奢侈品二手店,在这个店内就发现了所有报案失主的被盗物品,根据店内的监控,最后锁定犯罪嫌疑人。”
在锁定犯罪嫌疑人后,当尹某第二次前往广州转卖这些被盗奢侈品时,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被警方抓获。
张伊:“第一批是包括一些香奈儿链条包,爱马仕的铂金包,还有一些欧米茄表,积家表这些名表,第二次他身上装着收购的项链,还有戒指这些东西,一共是四件。”
据尹某供述,2017年1月因交通肇事罪刑满释放后无正当职业,结识了一位名叫“阿彤”的男子,后从阿彤处收购来路不合法的奢侈品转卖并牟利。经鉴定,尹某所出售的惠女士家被盗物品价值共计28万元左右,已经全部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被告人尹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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